您的当前位置: 首页 >> 离婚收养继承诉讼指导 >> 继承诉讼指导 >> 文章正文
怎样适用法定继承
阅读选项: 自动滚屏[左键停止]
作者:  来源:  阅读:

怎样适用法定继承
阅读选项: 自动滚屏[左键停止]
作者:  来源:  阅读: 3
 

怎样适用法定继承
 

法定继承,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,其个人合法遗产的继承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、顺序和分配原则进行遗产继承的一种法律活动。
    法定继承是以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姻亲、血缘(含拟制)等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,《继承法》第十条明确规定法定  在人为“配偶、子女、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;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;丧偶的儿媳对公婆、丧偶的女婿对岳父、岳母尽了法定赡养义务的,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,除此之外,还有孙子女、外孙子女、出生时是活体的遗腹子等。”
    在遗产继承出现下列情况时,适用法定继承:
    一、 没有遗赠扶养协议,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;
    二、 遗嘱的继承人、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,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;
    三、 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;
    四、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;
    五、 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情况下;
    六、 遗嘱的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情况下;
    七、 遗嘱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有效的情况下;
    八、 遗嘱部分无效情况下无效部分的遗产;
    九、 未涉及遗产处理的遗嘱,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;
    十、 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务,被人民法院决定取消继承或受赠权的情况下;
    十一、遗嘱中为胎儿保留的特定遗产份额,出生时是死胎,其为胎儿保留的份额适用法定继承。

编辑张早刚律师

】【关闭窗口
 :: 站内搜索 ::
 
 :: 点击排行 ::
·武汉律师,房屋增值部分..
·协议离婚一年后反悔要求..
·财产保全申请指南,
·武汉律师,这起离婚案的..
·女人三十 步入成熟性爱..
·无效婚姻如何分割同居期..
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
·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..
·武汉律师,夫妻家庭财产..
·关于婚姻的名言(摘录)
设为主页  |  收藏本站 | 友情链接 | 联盟网站 | 管理登录